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达州市部分巴遗址遗迹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尤其是一些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址遗迹,亟待抢救保护。
2019年5月1日,《达州市巴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达州市巴遗址遗迹的保护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巴遗址遗迹的保护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促进巴文化的传承和延续,今年下半年,达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首批巴遗址遗迹遴选工作。11月26日,经达州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审议,达州市第一批巴遗址遗迹名录正式确定,包括:渠县城坝遗址、中河嘴遗址、清河坝遗址,宣汉县罗家坝遗址、建设坝遗址、鸡鸣石坝遗址,通川区万家碥遗址,达川区锣鼓塘遗址、陈家岭遗址,开江县李家山崖墓群,万源市赵家岭遗址、六块田遗址,大竹县邻山遗址共计13处。
在这批巴遗址遗迹中,宣汉县罗家坝遗址和渠县城坝遗址,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好,文化内涵最丰富。
首批巴遗址遗迹名录的公布,为进一步加强巴遗址遗迹的保护管理,也为做好巴文化的挖掘、整理、宣传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