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征集工作,是博物馆根据办馆方针、性质和任务而开展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达州市文物征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部门、博物馆领导和文物专家三人以上组成)负责藏品征集年度计划的制定,博物馆负责征集对象的信息调查,做好征集、鉴定和接收工作。
(二)文物征集工作组,由文物保管部、开放管理部和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由馆长主持。藏品征集工作组负责藏品征集年度计划的制定、征集信息的调查、文物征集及鉴定工作。
二、藏品征集的范围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出土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重要的文献资料、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实物;
(三)反映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四)当代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能反映和代表当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见证物;
(五)其他有必要征集的文物、标本。
三、藏品征集程序
(一)文物征集工作组制定年度文物征集计划,或在必要时申报临时征集计划;
(二)征集计划由市文体广新局委托的3名(含)以上有关专家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意见”,并由市文体广新局牵头召开“市博物馆藏品征集项目审定领导小组”会议;博物馆应根据“评估意见”和“省博物院藏品征集项目审定领导小组”会议意见,完善征集计划,办理征集手续;
(三)文物在没有办理完征集手续前,可暂时寄存在文物保管部。文物征集工作完成后,由文物保管部开具入库凭证三联单,第一联及文物征集登记表交总账保存;第二联交被征集方保存;第三联及文物交保管员保存。
(四)文物入库前要进行除尘、消毒等处理工作,以免入库后污染库房,不利于已入库文物的安全。
四、财务管理
博物馆办公室财务应凭文物保管部开具的入库凭证复印件支付奖金或征集款。年底,办公室财务应根据当年征集文物经费支出账单与典藏部当年文物入库登记账进行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办公室收到文物保管部文物入藏的通知书后,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证书应统一编号。收购、拨交文物不发证书。
五、评估总结
每年年底前,文物保管部部应对本年度的征集工作做出评估和总结,并将有关材料报省文物局备案。